【今日问答】物业公司转售水电是否涉印花税
发布日期:2024-09-10 17:42:03 浏览次数:
问:物业公司转售水电是否涉印花税?
答:不需要,不是印花税的应税行为。
政策依据:
1.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)第二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、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,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。
2.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6〕162号)第二条的规定,供水公司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水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,不征收印花税。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包括买卖合同、供用电、水、气、热力合同、赠与合同、借款合同、保证合同。第六百四十八条规定,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,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。第六百五十六条规定,供用水、供用气、供用热力合同,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。因此,供用电、水、气、热力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。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,为印花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。
根据上述规定,用户和水电局签订的水电转售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,用户和用户之间签订的转售水电的合同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。